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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细则

编辑:戴扬 预审:费明稳 终审:芮先红
发布日期:2021-05-02         浏览次数:


一、组织机构

我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处理复试期间的突发情况,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等各项具体工作。具体负责人名单如下:

领导组组长:任永

领导组成员:陈树贤、汤敏、芮先红、徐林、费明稳、祝东进、郭要红、殷晓斌、黄守军、方龙祥、黄旭东、戴扬

纪检组组长:陈树贤

纪检组成员:芮先红、孙玉英、王建强

二、复试的具体要求

1、学院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公布相同的分数线,执行相同的复试录取办法。

3、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线上生源充足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调剂考生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

4、不破格复试。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328日全天,上午八点半开始。

2、复试形式。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选用教育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请考生提前安装学信网远程复试软件并熟练操作。

3、复试内容。网络远程复试为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口语等。通过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4、调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及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要求。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不分校内、校外,所有调剂考生(包含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之间的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进行调剂申请,按教育部规定享受加分政策且总分低于国家线的考生除外。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学校设置的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3)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依“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而定,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后期若调剂名额未满将再次开放。

5、破格

我院各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资格审核

1、提交材料。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并于复试前通过复试系统提交: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正反面);

2)初试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

3)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4)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可忽略)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政治审查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验证,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提交截止时间:考生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326日。

3、复试费收取。按照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100/生)收取复试费,由考生在复试前缴纳(通过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缴纳)。

4、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诚信复试,于复试前通过复试平台签订承诺书。

5、加强资格审查。网络远程复试前,学院利用技术平台提供的“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6、过程监管。考核过程中,通过“双机位”方式监控考生行为,其中主机位用来面试考核,备用机位用来视频监控。

五、拟录取

(一)成绩计算

1、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70%、复试总成绩3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70%+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30%

2、调剂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复试总成绩5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

(二)录取办法

1、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2、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考生分别排序录取。

3、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以非定向就业录取。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

非全日制考生拟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视为放弃录取。

4、学院对拟录取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复试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学院复试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审核后统一发布。

5、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参加复试或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

4)非全日制专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者。

5)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材料者,或者提供信息作假者。

六、违规处理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等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申诉电话

0553-59107890553-5910641

本细则由数学与统计学院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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