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
执委会委员和工会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已经安徽师范大学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
二0一0年十二月
一、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安徽师范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二、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委会和第三届工会委员会,由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大会的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经学校批准,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委会由11人组成,第三届工会委员会由9人组成。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法进行。“两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选举时到会代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方可进行选举。
五、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填写选票时,赞成选票上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右侧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格内画“○”;不画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
六、大会选举“两委”委员,采用两张选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的方法进行,选票必须加盖“中共安徽师范大学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委员会”印章。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七、被选举人得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可当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如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所缺名额应按缺额数加一的方法,在未当选的得票较多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如当选人数接近应选名额,经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也可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八、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名额,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九、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4名。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由各代表团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大会主席团研究提名,并经大会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大会设计票人4名,由大会主席团从工作人员中指定,总计票人、计票人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大会选举设1个票箱。投票按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主席团成员和其他代表的顺序进行,代表的投票顺序由大会主持人指定。因故未出席大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一、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以候选人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然后由大会主持人以姓氏笔画为序,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大会通过后生效。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其它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