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统学院职工小家

安徽师范大学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 教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制度

数计学院  “两代会”

二次会议材料之十一

安徽师范大学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

教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制度
(待安徽师范大学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
                  二0一一年十二月

 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安徽师范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安徽师范大学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试行条例》有关条款,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联席会议的内容和召开方式。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急需协商处理的重要问题,可由教代会执委会召集由学院各方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
  2、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协商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急需教职工代表大会解决的重要问题。联席会议形成的决定或处理意见,应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提请确认。
  3、出席联席会议的人员。学院教代会各代表团团长、教代会执委会委员、工会委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以邀请学院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联席会议一般由学院教代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
   4、联席会议的会议原则。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出决议(决定)。对需审议通过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5、联席会议的会务。联席会议的准备、通知、召开、会议记录等会务工作由学院工会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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