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数学计算机科学科学学院
教代会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待安徽师范大学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
二0一一年十二月
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是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档案资料管理由工会负责,并统一纳入学院档案管理之中。
一、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资料立卷归档的范围
1.学院党委关于成立“两代会”筹备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的通知;
2.学院工会关于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3.学院党委批准的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方案、通知;
4. 学校工会同意召开“两代会”的批复;
5.代表选举资料、代表登记表、代表名单、代表团划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6.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及执行主席名单;
7.大会议程及其草案;
8.大会日程表;
9.院长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议案文本;
10.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11.大会决议、决定等文件及其草案;
12.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方案选举资料;
13.提案工作报告、提案表、提案登记表;
14.主席团、各代表团、专门工作机构会议和活动记录;
15.其他属于教职工代表大会档案管理范围的文件资料;
16.二级教代会资料。
二、档案资料管理职责
1.负责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期间文件的积累、保管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规范、系统;
2.负责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日常资料、学院内外信息交流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3.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编写页码准确,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备考表填写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4.主动接受校档案科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按规定时间向档案部门归档;
5.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