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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大学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创新学术团队建设项目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人才强院战略,加快学科学位点建设,提升学术水平和学术实力,学院决定组建创新学术团队,并实施创新学术团队建设项目。为加强创新学术团队建设项目的管理,推进创新学术团队建设,确保项目建设成效,根据创新学术团队建设的目标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新学术团队建设项目是推进创新学术团队建设的一种项目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是我院学科学位点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学术团队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三年。
    第三条 实施创新学术团队建设项目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是:以科研创新平台为依托,以前沿性创新课题为导向,以体制与机制创新为保障,以杰出学者的造就与引进为重点,以学术队伍水平大幅度提高为目标。
                                        第二章 立项条件
    第四条 创新学术团队可以是自然形成的学术群体,可以是围绕某一重大研究课题有效整合的学术团队,也可以是学院整体引进或引进与整合相结合的学术团队。项目建设的创新学术团队要求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和高标准的建设目标,学院将按照“成熟一个、立项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分期分批立项建设。
    第五条 创新学术团队组建时应该围绕学院学科学位点建设工作的需要,应能促进学院科研工作稳步发展。
    第六条 创新学术团队要形成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团队成员要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团队中至少要有一名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的人才。项目建设要有明确的高层次后备人才培养目标,要着眼于团队成员整体素质提高。
    第七条 创新学术团队要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和深厚的学术积累,已取得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科研成果,同时要有明确的科学研究目标。团队需要有相对集中的具有特色和优势的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应属于国际国内热点问题,或属于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重点领域,或是对经济发展、国家安全有重要意义的基础性研究或技术创新领域,或是多学科交叉的前瞻性研究领域。
    第八条 创新学术团队所在学科应具有良好的建设基础和发展潜力,团队建设对所在学科要有较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能够强有力地推动学科建设水平提高。项目建设计划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应与学院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相统一。 
                                        第三章 立项程序
    第九条 学术团队负责人根据团队的组建条件,结合学院的人才与学科建设规划,制定本团队创新学术团队建设计划,并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创新学术团队建设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报学科建设工作办公室。
    第十条 学院组织同行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初审,主要评审创新学术团队的组建条件、建设内容、建设目标等,评选符合立项条件的创新学术团队建设项目,并由学院根据团队的组建基础、学科特点、建设目标等因素初步确定项目投资额度。
    第十一条 院学术委员会对已通过初审的创新学术团队建设项目进行复审,提出是否同意立项的审查意见和《申请书》修改意见,并最终确定项目建设投资额度。
第十二条 学术团队根据审查意见和项目建设拟投资额度,进一步修订项目建设内容与建设目标,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创新学术团队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并提交学院审批。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 创新学术团队建设项目将采用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分阶段目标管理方式。院学术委员会和有关专家组负责立项论证和检查验收中的评审工作,学科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项目申请受理工作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 创新学术团队建设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负责项目计划的实施、管理和相关资源的统筹安排,报告建设项目年度完成情况和年度经费预决算,安排接受学院对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和验收。首席专家在建设期内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项目组应提交更换首席专家的书面报告报学院审批。对工作不称职的首席专家,学院将免除其职务并重新聘任其他人选。 
                                         第五章 目标任务
     第十五条 创新学术团队建设项目的目标任务是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和手段,吸引、造就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杰出学者,引进、培养一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创新能力和突出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形成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建成一批能够进入安徽师范大学和安徽省教育厅的创新学术团队,尽快突破博士点。
    第十六条 项目建设应以杰出学者的造就与引进为首要任务,要有明确的造就与引进目标,每个项目在建设期内要造就或引进至少1名杰出学者,已确定引进或培养目标人选的优先支持。
    第十七条 创新学术团队建设项目要进一步推动海外智力引进工作和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在引进海外人才资源、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人才培养、选派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出国学习进修等方面要有明确的计划和目标。
    第十八条 创新学术团队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与建设任务还应包括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团队在获取国家级项目,争取科研经费,解决重大理论、技术问题,获得国家级奖励,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等科研工作方面要有明确、合理的建设目标。团队所在学科在学位点建设等方面也要有相应的建设。 
                                           第六章 检查验收
    第十九条 创新学术团队建设项目监督检查与评估验收的依据是《安徽师范大学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创新学术团队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年度检查以《计划任务书》中的分年度建设任务为依据,竣工验收以《计划任务书》中的项目总体建设目标与建设任务为主要依据。
    第二十条 创新学术团队建设项目实行年度检查制度。项目组每年年终要填写年度报表,并写出项目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学院将组织同行专家检查评估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第二十一条 创新学术团队建设项目在规定期限内建设完毕后,由项目组向学院提交项目建设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要全面阐述项目实施情况、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建设资金决算、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学院将组建专家组对项目建设成效进行评估和验收。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类。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将纳入下一轮资助计划。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学院不再给予支持。 
                                            第七章 建设资金
     第二十二条 创新学术团队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重点学科建设资金、学位点建设资金、学院创收资金和项目组自筹资金等。
     第二十三条 创新学术团队建设项目的建设经费将主要用来资助三个方面的建设:一是团队自身的人才建设,主要是吸引与造就杰出学者,引进与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二是支持团队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开展前沿性、创新性科学研究;三是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
    第二十四条 创新学术团队建设项目经费投入额度的确定将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团队组建基础、兼顾建设需求确定。主要考虑团队所在学科的性质特点、团队中高层次人才的数量与学术水平、项目的人才建设目标和科研工作目标。对建设目标可行性强的项目,学院将优先、重点支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创新学术团队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未尽事宜,学院将另做补充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