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 [2001] 4号)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工作,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学院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目的
本办法主要对在教学研究、教研项目申报、教材编写、精品课程申报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的本院教职员工进行奖励,以达到提高学院教学研究水平,促进学院课程建设,提升学院办学水平的目的。
二、奖励范围及金额
(一)教研论文
学院每年度组织一次教研论文评比,对获奖论文装订成册并予以奖励。奖项设置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若干名。奖励金额为一等奖800、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二)教研项目
1、国家级教研项目。学院按5000元/项予以奖励。
2、省级重点教研项目。学院按3000元/项予以奖励。
3、省级教研项目。学院按1000元/项予以奖励。
(三)教材编写
1、高等教育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等出版的教材,按2000元/部予以奖励。
2、国内知名、985以上高校出版社出版的教材,按1000元/部予以奖励;其他出版社按500元/部予以奖励。
(四)精品课程
1、国家级精品课程项目,按5000元/门予以奖励。
2、省级精品课程项目,按1000元/门予以奖励。
(五)教学效果
优秀教学奖: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六)其他
1、学院为促进教学活动开展,每学期给予50元/人的活动经费,并按教研室发放。
2、本办法中关于项目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的解释与学校规定一致。
3、优秀教学奖每年评选一次,具体内容和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八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