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团委学生会等学生自治组织及各学生干部的各项工作,维护广大同学权益,强化学生自治组织协调职能,依据《安徽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团委学生会的指导思想是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和院团委的悉心指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发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职能,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同学”的宗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同学”的原则,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学生的成人成才成功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条 团委学生会的主要任务是团结广大同学,加强同学之间、学生与团委学生会之间,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切实维护同学利益,真正做好及时、有效地为同学服务,为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氛围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一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在安徽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取得正式学籍并被团委学生会录取,承认本章程的本科生,均可成为会员。
第五条 会员有下列基本权利
(1)选举代表和被选为代表的权利;
(2) 对工作和人员设置进行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 向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及团委学生会提出议案的权利;
(4) 取得荣誉、获得表彰的权利;
(5) 要求本会提供帮助或权益保障等方面服务的权利;
(6)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有下列义务
(1) 遵守本章程和本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会决议;
(2) 向广大同学宣传本会的宗旨、原则,维护本会的名誉、荣誉和利益,积极参加并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第二章 团委学生会
第七条 院团委学生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部长级学生干部若干名以及各部委员若干名。
第八条 团委学生会指导老师,代表学院团委指导和监督院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指导老师对院团委学生会不称职的学生干部有罢免建议权。
第九条 院团委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和主席负责制相结合工作原则。
第十条 院团委学生会由下列职权和职责
(1)执行学生委员会、院学生代表大会及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积极全面地配合学校和学院的工作,加强与兄弟学院团委、学生会和与校团委、学生会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2)根据本院特色积极开展工作,活跃本院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
(3)收集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上级学生自治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
(4)指导本院各班团支部与班委会的工作。
第十一条 院团委学生会主席领导院团委学生会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1)任免部长层学生干部,建议调整学生组织结构;
(2)组织召开院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议、部长层例会等会议,对团委学生会各项工作进行组织和部署;
(3)对外代表院团委学生会,行使各项相关职权。
副主席由主席提名,任免,行使以下职权
(1)协助主席开展团委学生会各项工作,监管分管部门的日常工作;建议任免分管部门部长层学生干部;
(2) 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时,由主席指定一名主席团人员代理主席职务;
(3)对主席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对团委学生会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十二条 院团委学生会依据工作需要,经院分团委批准,设立相应的下属工作部门。
团委学生会由十四个下设部门组成,分为主席团助理、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志工部、权益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学习部、社团部、心悦小筑、新媒体运营中心、第二课堂运营中心。
第十三条 部长会议由主席召开,负责讨论决定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协助主席团组织部长级以上各级会议。
部长会议的权利与义务
部长会议对各部门工作进行建议和批评,向主席提出有关团委学生会发展的建设性意见,如有特殊情况可由主席随时召开部长会议。
部长会议应模范遵守本章程所列各项条款,积极参加团委学生会的各项活动,认真组织和协调各部开展工作,并对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负责。
第十四条 各部门主要职能
(1)主席团助理主要负责协助主席团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内容。
(2)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文件整理,物品整理,值班安排,班长例会的召开。
(3)组织部主要负责各类奖项评比,学院团建。
(4)宣传部主要负责活动拍照,新闻稿撰写,活动海报设计。
(5)志工部即志愿者工作部,主要负责学院志愿组织的管理与安排,协调志愿组织开展活动.
(6)权益部主要负责学院官方qq的管理与运行,维护同学权益。
(7)生活部主要负责学院查寝工作与民主生活会的召开。
(8)文艺部主要负责学院日常文艺活动的开展。
(9)体育部主要负责学院日常体育运动和赛事的开展与管理。
(10)学习部主要负责各类学科竞赛的管理与安排以及学院学生学习方面的问题反馈。
(11)社团部主要负责学院分管社团的安排与管理。
(12)心悦小筑主要负责学院心理发展辅导。
(13)新媒体运营中心主要负责学院微信与微博的管理运营。
(14)第二课堂运营中心主要负责学院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的认证与素质拓展活动的开展。
第十五条 部长的职权
各部部长负责协商组织召开部门会议,部门会议每两周必须召开一次,并且每月必须邀请一次分管主席或副主席参加会议;根据部门内部分工全面负责职责内的工作;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执行上级部署;负责将本部门工作向部长会议报告;负责决定本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第十六条 部员的权利与义务
部员有权参加团委学生会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部员应遵守本章程所列各项条款,积极开展本部工作,并对部长负责。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数学与统计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安徽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团委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