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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发展大学生党员公开答辩制度实施办法

数学与统计学院发展大学生党员

公开答辩制度实施办法

 

为切实提高发展学生党员的质量,进一步端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对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党性教育,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学校党委的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从2014年开始,在我院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中实行公开答辩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一、实行发展党员公开答辩制度的意义

实行发展党员答辩制是对大学生党员开展党性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在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中,对发展对象进行以党的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答辩,能有效促使发展对象加强对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纲领的学习和掌握;能够从组织程序上,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增强入党仪式的严肃性,切实把牢发展党员的“入口关”;能够切实提高发展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达到提高党员队伍质量、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做到公开透明的目的。

二、发展党员答辩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发展党员实行答辩制的总体要求

党员发展“答辩制”是党组织考察与了解发展对象的一种形式,是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环节,紧紧围绕提高党员意识、保持党员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点,丰富教育内容,落实答辩责任,确保答辩效果,达到教育目的。实行院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院党委委员各联系一个支部,指导党支部答辩工作。

   (二)发展党员实行答辩制的主要目标

  1、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举行党员发展答辩大会旨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帮助学生党员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纲领;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党的观念,增强党员意识、服务意识和党性修养;严守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组织保持一致。

2、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学习、社会实践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成为自觉学习的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扎扎实实工作的模范,严守党的纪律的模范,联系和服务同学的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

   (三)发展党员实行答辩制的工作原则

  1、教育为主原则。进行党的知识答辩,是为了检验发展对象对《党章》、对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纲领的了解和掌握情况,旨在增加学习动力。

  2、实事求是原则。组织开展答辩时,防止形式主义和过于严厉。对答辩人的回答和答辩中的表现不求全责备,要综合考虑其在日常学习和社会工作中的现实表现。

  3、提前告知原则。答辩的目的在于促使发展对象更加认真地学习党的知识,不断增强其党性修养,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因此,要将答辩工作要求提前告知答辩对象,以便于其作好答辩准备。

4、双向教育原则。要以答辩为平台,既开展对发展对象的教育,也注意引导和教育党员,在党内营造一种民主团结、敬业奉献、诚信友爱的政治氛围。

三、公开答辩的内容及组织工作

   (一)答辩内容

    以十九大报告、“两会”精神和《党章》为主,包括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同时加入现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入党动机以及对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和班级建设的看法等内容。

   (二)答辩工作的组织

1、答辩人。答辩人为党支部拟定为发展入党的对象。

2、答辩参加人员。联系学生党支部的学院党委委员,党支部全体成员,可适当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参会接受教育。

3、答辩会议主持人。答辩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担任主持人。

4、答辩方式。答辩过程实行单人按序进行答辩的方式,分为自我陈述和答辩两个环节。

四、答辩的程序

1、制作答辩评分表。基础分是根据该生的综合表现(排名、任职)情况评定的;突出表现分是根据获奖等情况评定的;答辩分是根据答辩评定的。

2、答辩会议准备。参与答辩者提前半个小时到答辩现场,抽签,做好答辩准备。

3、自我陈述。首先进行自我陈述,主要从思想、学习、参加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陈述。

4、答辩。参会党员可对答辩人提出问题,答辩人答辩。

5、分析与评分。每位答辩人答辩结束后,参会党员作客观的分析与评议并打分,当场填写《安徽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发展大学生党员公开答辩评分表》。

6、讨论与表决。全部答辩结束, 答辩人和预备党员离场。答辩人得分统计后,供正式党员结合答辩人平时表现、答辩评分,进行讨论、表决,提出拟上报的发展人员建议名单。

7、党支部书记作总结讲话。答辩之后,党支部书记提出要求,并布置发展党员的材料完善工作。

五、答辩后续工作

答辩大会后,答辩通过者,党支部应立即进行发展的材料完善工作,并尽快报学院党委;答辩未通过者,党支部应适时派人谈话,指出不足,继续考察培养,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答辩和发展。

六、答辩要求

1、答辩者应事先学习相关材料,答辩现场悬挂党旗。

 2、参会党员应着装得体,答辩者态度应严肃认真。

3、答辩者应如实回答提问,不得弄虚作假。

 

 

 

附件: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党员发展答辩评分表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