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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数统学院第四届“零壹之星”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在生动的青春实践中喜迎建党100周年,学院决定开展“零壹之星”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零壹之星”十佳大学生10名。

二、评选条件

1.符合《“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本届“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参评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参评个人在道德示范、自强奋斗、科技创新、自主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创作、体育锻炼、环境保护、对外交流等某一方面或综合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学生以及在重大关键时刻表现突出的学生应优先推荐。

3.曾获校“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不含提名奖)荣誉的不再参加本届“零壹之星”评选活动。

三、评选程序

(一)班级初评(3月25日前)

各班级、团支部要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典型选树既要引领风尚,又要避免求大求全,抓住“特点”这一关键,择优推荐体现师大精神的优秀个人,并通过班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广泛宣传。

各班级、团支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院“十佳大学生”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考察。要深入人选学习生活工作的班级、组织,对其在政治素养、专业学习、综合素质、群众基础等方面的表现以及是否有违纪现象进行全面了解,并召开不少于10名师生的座谈会,有关内容要在事迹材料中有所体现。

“十佳大学生”按照1)道德示范与自强奋斗;(2)科技创新与自主创业;(3)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4)文艺创作与体育锻炼;(5)环境保护与对外交流5个类别进行推荐,推荐人选1-2名。推荐2名的,所在类别不能重复。

    1.符合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和填写《数学与统计学院第四届“零壹之星”十佳大学生申报表》(电子版);

    2.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电子版),个人网评事迹简介:500字以内(电子版),内容简洁、重点突出并附个人典型照片2张(电子版)。

    各班级、团支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推荐人选在政治素养、专业学习、综合素质、群众基础等方面的表现以及是否有违纪现象进行全面了解,对事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二)学院评审(4月5日前)

    学院组织资格审查和预评审,确定正式参评人选,同时学院微信平台同步开启投票,投票总数计入最后评选得分。院评审委员会参考事迹材料情况,通过评委评审等方式确定最终获奖人选予以公示,并择优推荐参加学校评审。

    四、表彰奖励

    根据评定结果,学院发文对当选的“零壹之星”十佳大学生获得者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学院将邀请获奖学生开展“青春导航”励志故事分享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零壹之星”十佳大学生评选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形式,是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途径,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各班级、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注重选树典型,巩固育人成果。

    (二)严格标准。各班级、团支部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广泛听取专业负责人、任课教师的意见,认真做好参评事迹的整理和推荐工作,严格程序,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凡获评个人在评选后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学院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三)广泛宣传。各班级、团支部要以评选为契机,通过班级“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引导作用,掀起学习热潮,引导青年学子以实际行动弘扬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联 人:苏  

    联系电话:13696794587

    电子信箱:2781747514@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数统学院第四届“零壹之星”十佳大学生申报表

2.申报注意事项

3.“零壹之星”十佳大学生申报有关材料指南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