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
为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在生动的青春实践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院决定开展“零壹之星”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零壹之星”十佳大学生10名。
二、评选条件
1.符合《“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校学字〔2015〕8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2.参评个人应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并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某方面或综合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
3.曾获校“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不含提名奖)荣誉的不再参加本届“零壹之星”评选活动。
三、评选程序
(一)班级初评(4月10日前)
各班级、团支部要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典型选树既要引领风尚,又要避免求大求全,抓住“特点”这一关键,择优推荐体现师大精神的优秀个人,并通过班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广泛宣传。
1、符合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和填写《数学与统计学院第三届“零壹之星”申报表》(电子版),见附件1、2;
2、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电子版),个人网评事迹简介:500字以内(电子版),内容简洁、重点突出;并附个人典型照片2张(电子版),详见附件3。
各班级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推荐人选在政治素养、专业学习、综合素质、群众基础等方面的表现以及是否有违纪现象进行全面了解,对事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二)学院评审(4月20日前)
学院组织资格审查和预评审,确定正式参评人选,同时学院微信平台同步开启投票,投票总数计入最后评选得分。院评审委员会参考事迹材料情况,通过评委评审等方式确定最终获奖人选予以公示,并择优推荐参加学校评审。
四、表彰奖励
根据评定结果,学院发文对当选的“零壹之星”获得者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学院将邀请获奖学生开展“青春导航”励志故事分享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零壹之星”评选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形式,是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途径,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各班级、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注重选树典型,巩固育人成果。
(二)严格标准。各班级、团支部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广泛听取专业负责人、任课教师的意见,认真做好参评事迹的整理和推荐工作,严格程序,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凡获评个人在评选后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学院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三)广泛宣传。各班级、团支部要以评选为契机,通过班级“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引导作用,积极引导青年学子以实际行动弘扬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联 系 人:胡 雪
联系电话:17856695523
电子信箱:2628958082@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数统学院第三届“零壹之星”十佳大学生申报表
2.申报注意事项
3.“零壹之星”十佳大学生申报有关材料指南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1日
附件1:数统学院第三届“零壹之星”十佳大学生申报表.doc
附件2:申报注意事项.doc
附件3:评选申报有关材料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