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进一步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取得的成效,引导和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逆境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届 “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1—2012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往届“安徽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
二、评选名额
评选“自强之星”3名
三、评选条件
1、品行端正、为人正直、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勤俭节约、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热心公益;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一年来无不及格课程;
4、事迹典型。自立自强,在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勇于与命运抗争,富有理想、坚定执着;勤奋进取,正直善良,积极向上,刻苦努力,勇于实践,团结互助,成绩突出;感恩奉献,心怀感恩,热心公益,积极投身于大学生社会公益活动,回报社会。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3月28日—4月5日)
各班级制定初选方案,广泛进行宣传发动,深入挖掘大学生自强事迹。
2、院内选拔(4月5日—4月11日)
各班级组织开展班级选拔赛,并于4月11日前将“自强之星”候选人(1-2名)报学院团委,报送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联系人:李聪,18855355923,656769022@qq.com。
五、表彰奖励
根据评定结果,学院发文对当选的10名“自强之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学校向每名 “自强之星” 颁发荣誉证书并颁发1000元奖金。
六、活动要求
1、广泛动员。“自强之星”的评选,是宣传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实现“经济资助与成才教育”并重的重要载体,是开展榜样教育的重要举措,各班级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动员广大贫困学生参与。
2、精心组织。各班级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对照评选条件,严格程序,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要把此项活动作为进行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途径,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好典型的挖掘、宣传、报道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引导作用。并将自强之星的相关事迹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具体事谊另行通知)。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第三届“自强之星”候选人登记表
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说明:报送材料清单
1、安徽师范大学第三届“自强之星”候选人登记表
2、候选人用于汇报的PPT和讲稿
3、候选人5寸个人数码生活照片一张
(以上材料除特殊说明外,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第三届“自强之星”候选人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