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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数学与统计学院第一届“零壹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班团支部: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在生动的青春实践中成长成才进一步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取得的成效,为当代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学院决定组织开展第一届零壹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评选名额

    评选专业学习标兵、科技创新标兵、文体活动标兵、社会实践标兵、志愿服务标兵、自主创业标兵、自强自立标兵若干名。

    评选对象

    参评个人应是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等某一方面或综合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

    往届“安徽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十佳大学生”、省十佳(优秀)大学生荣誉的不再参评。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参评学年考试、考核无不及格课程,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在爱国奉献、德高志坚、学业钻研、创新创业或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堪为学子榜样。

    (四)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自立等某一方面或综合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

    四、评选程序

    (一)班级推荐(325日前)

    符合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准备如下申报材料:

    1.数学与统计学院第一届零壹之星申报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2.个人事迹简介:个人情况及事迹介绍300字以内,生活照1张(电子版)。

    请各班于3252200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数统学院组织部(联系人:赖宇 上报邮箱:1375986865@qq.com  联系电话:18305539759)。

    (二)院内初评(331)

    学院将于331日组织院内选拔评选,参选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PPT材料,并进行现场事迹汇报,汇报的同时数学与统计学院微信平台同步开启投票,投票总数计入最后评选得分。院评审委员会参考事迹材料情况,通过评委评审等方式确定最终获奖人选并予以公示,同时推荐1-2名参选人参加学校评审。

    、表彰奖励

    根据评定结果,学院发文对当选的x零壹之星”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活动要求

    (一)广泛动员。零壹之星”评选是开展榜样教育的重要举措,各班级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动员广大学生参与。

    (二)认真组织。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业负责人要参与到评选活动,认真对照评选条件,严格程序,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加强宣传。此项活动是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途径,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好典型的挖掘、宣传、报道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引导作用,努力营造资助育人的良好氛围。

    人:赖宇

    联系电话:18305539759

    电子信箱:1375986865@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数学与统计学院第一届零壹之星申报表

     

                        共青团数学与统计学院委员会

                           2018315